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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
出处:   日期:2008-12-23   浏览次数: 538
 

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

为了广大师生能够更好的使用多媒体教室,让多媒体教室能够更加规范化管理,合理化管理,人性化管理。特请广大师生能够遵守以下条例:

一、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由电教中心统一安排,如有特殊情况,应报主管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。

二、多媒体教室使用老师在上课期间负责教室设备设施的监管义务,发现问题及时汇报,否则由使用人负全部责任。

三、使用期间,不能随意移动教室设备,如有必要,经请示管理员同意后方可。

四、督促学生遵守好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制度,爱护教室财产,爱护教室卫生,保持教室干净整洁。

五、学生到多媒体教室上课应按照本班教室的座位坐好,不得随意移动课桌,更不得座在课桌上。

六、下课时应将桌椅摆放整齐方可离开教室。

七、使用老师在下课后,应关好多媒体教室各种电教设备(电脑、投影机、功放等),关闭好门窗,拉好窗帘,并上好锁。

八、管理员、使用老师应于上课前510分钟到达多媒体教室。

九、上、下课时,管理员应与使用老师做好仪器设备的交接工作,明确责任,谁管理、谁使用、谁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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